广告学院为法象新零售研习社提供课程支持

发布时间:2018-11-05浏览次数:1241

“新零售”这一概念起源于中国,是由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2016年10月在杭州·云栖大会上提出,受到企业家、学者和媒体的热议。同年11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从六大部分、总计十八个方面为“新零售”发展指明了方向。2017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也在报告中提到了结合实体零售和电子商务推动消费需求,其实质就是号召“新零售”相关企业结合线上线下,用互联网的新思维来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强化用户体验,改善消费环境和物流现状,提高零售业的运营效率。

“新零售”作为区别于传统零售的一种新型零售业态概念,其内核是应用互联网思维和现金技术,对传统零售方式加以改良和创新。既融入了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技术,又包括全渠道、甚至超越全渠道。“新零售”打破边界,以一种全新的面貌与消费者接触。

正因为具有如此的特点,传统企业高度关注“新零售”,希望能够紧随这一浪潮,稳固企业的生存,期待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广告学院作为国内较早建立、教育层次最为完备的广告教育单位,多年来,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政、产、学、研、用”结合,不仅仅为学生成人、成才、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更以自身的优势,洞察专业前沿,实现专业知识的创新,以创新引领教学,为政府、行业机构和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2018年,广告学院充分发挥自身在广告、公共关系、新媒体以及场景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邀请活跃在业界一线的“新零售”实践者、媒体人和相关领域的学者,为法象新零售研习社提供课程支持。双方还将在“新零售”领域理论研究、教育教学等方面展开更深入的合作。